国家反诈中心是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合成作战平台,集资源整合、情报研判、侦查指挥为一体,在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生活的保障。
作为国家反诈中心的权威发布平台,官方政务号是公安部认真践行网上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发好公安声音、推动公安机关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将采取民警宣讲、警民互动、网络情景剧、公益宣传片、抓捕实录等多种形式,常态化更新宣传内容,及时发布防骗预警,将陆续发布系列情景短片。
揭批近来高发的网络贷款、网络刷单、“杀猪盘”、冒充客服退款、假冒熟人、冒充“公检法”、“荐股”、虚假购物、注销“校园贷”、买卖游戏币等十大诈骗类型。
成立背景
2020年,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形势严峻复杂,发案数仍在高位运行,骗术手法翻新极快、隐蔽性更强,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实践证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可防性犯罪,宣传防范是压降发案的重要手段。
2020年贷款诈骗、刷单诈骗、冒充客服诈骗、杀猪盘诈骗等四类案件多发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此,国家反诈中心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集群战役,实施集中打击整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盘点中小学生容易中招的网络诈骗,我们该警惕些什么?
最近有一名小学生接到了一个诈骗电话,在电话中诈骗人员称,该名小学生的父亲欠了5,000万,小孩子连不联系不上父亲,于是就打了报警电话,不得不说他真的是猜对了,这就是一个诈骗。现在社会上的骗局有很多,而且花样百出,除了这样的诈骗事件,还有哪些骗局呢?
一、家人出意外,要求打钱。
在之前会有一种这样的诈骗形式,就是诈骗人员窃取了相关的信息,之后打电话给家长说孩子在学校出了意外,现在正在医院要求家长向某个银行卡里面打钱给孩子交医疗费,一旦当家长联系不到孩子的时候,就会信以为真,就给对方的银行卡打钱导致上当受骗。
二、游戏诈骗。
游戏诈骗主要就是你在群里面发红包或者是私发红包,就给你送游戏装备,但往往是对方收到红包之后就把你拉黑。还有就是诈骗人员在世界聊天的窗口里面大肆宣扬高价回收游戏账号的信息,玩游戏的人上当受骗之后,他就会让这些人在某个平台进行提现,然后这个平台就会显示你提供的银行账号错误,最后发消息给你说你的银行卡已经冻结,让你向里面打10倍的现金才能解封,最终导致骗局完成。
三、兼职诈骗。
另一种就是兼职诈骗,很多学生或者是在家待业的人,他们都想要找一些兼职做一做赚一些钱,但是有一些兼职并不靠谱,他们会像兼职人员所要各种钱,比如保证金押金等等,但是往往都是拿到钱之后就把兼职人员给拉黑。
骗子的诈骗方式真的是非常的多样,而且还在不断的创新之中,所以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应该提高警惕,以防被诈骗造成财产的损失。
不小心下载了诈骗软件可以不理会吗
盘点中小学生容易中招的网络诈骗,我们应该警惕高额回报的诱惑、警惕个人信息不要泄露和家长要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
一、盘点中小学生容易中招的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害人不浅,随着大众对网络诈骗的了解,骗子又看中新人群,这就是中小学生。现在的中小学生零花钱、压岁钱比较多,自控力又差正好符合骗子的要求。一般中小学生容易中招的网络诈骗有四种,分别是网络刷单赚零花钱、冒充网店客服诈骗、“校园贷”诈骗和网络游戏交易诈骗等。
中小学生的防范意识比较弱,很容易掉入骗子的陷阱里。比如网络游戏交易诈骗就是利用中小学生沉迷游戏这点行骗的,对方谎称能“低价充值”、“低价购买皮肤”、“高价回收账号”等,发给中小学生一个链接让其下载一款APP,这款软件就是对方诈骗的工具。
二、我们该警惕些什么呢?
中小学生成为网络诈骗的新对象,从上面中小学生易中招的网络诈骗能看出我们应该警惕的三点,分别是高额回报的诱惑、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在网络刷单赚零花钱的骗局中,骗子就是先让受害者享受一点甜头,接着让受害者投入越来越多的钱,直到榨干对方,对方不会在乎对方是不是中小学生,只会在乎他们手里有没有钱。
还有在“校园贷”的骗局中,很多上当受骗的孩子是参加了“校园贷”项目,骗子有能轻易说出相关信息,这让很多人误以为真,就按照骗子方法进行操作,结果损失了更多的钱,这就是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后果。所以家长在日常时一定要多给孩子了解一些诈骗案例,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还可以给孩子手机里下载一个反诈骗APP,帮助孩子识别虚假应用。
三、综上所述
中小学生成为网络诈骗的新对象,对此需要我们警惕三点,一个是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一个是不要相信高额回报的诱惑,还有一个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网络诈骗的方式有哪些 网络诈骗方式有哪些
不小心下载了诈骗软件,不要点开与注册,卸载删除即可。可以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以提高自己的防诈骗意识。国家反诈中心是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合成作战平台,集资源整合、情报研判、侦查指挥为一体,在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揭批近来高发的网络贷款、网络刷单、“杀猪盘”、冒充客服退款、假冒熟人、冒充“公检法”、“荐股”、虚假购物、注销“校园贷”、买卖游戏币等十大诈骗类型。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款防范欺诈风险,打击诈骗活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防风险反欺诈工作机制,完善重大欺诈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不同层级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发现识别重点业务领域面临的欺诈风险。各保险机构要继续加大保险欺诈线索或证据的摸排和收集,进一步提高数据报送质量,严厉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各级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加强典型案例警示宣传和风险提示,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跨境网络赌博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为营造全社会反诈反赌的浓厚氛围作出贡献。
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设计虚假的炒股软件。犯罪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设计出虚假的炒股软件,通过商业化融资融券交易平台,以知名期货公司和他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推广该平台。
虚构该平台可以为客户通过大量股票交易业务,误导客户在该平台内存入大量资金进行虚假的股票买卖交易实施诈骗活动。
2、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提高虚假网站关注度。为提高虚假购物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扩大业务量,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推广”业务,将虚假网站排在搜索引擎的显著位置,引诱用户“上钩”。
3、谎称提升信用额度。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百度推广、QQ等网络平台发布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及提高信用卡额度等虚假信息并留有联系方式,诱骗被害人上当。
一旦有人进行联系后,犯罪分子即假冒是银行工作人员,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信用卡信息实施诈骗活动。
4、模仿电视节目中讲述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为了发财,竟然模仿电视节目中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活动。一旦被害人“入套”后,不法分子便编造各种谎言实施连环诈骗。

5、虚构准备慈善捐款。犯罪分子假扮富商,通过QQ 聊天交友寻找被害人并获取其信任。
在以“慈善捐款”为诱饵钓得被害人后,其他同伙扮演富商身边的“知名律师”,以代为办理相关捐赠手续为由,要求被害人缴纳税收、手续费、公证费等各类费用。
待被害人上当受骗打款后,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快速转移至自己的“安全账户”。
6、假冒快递售后服务。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大量快递公司单据信息,从中筛选出有退换货需求的顾客之后,犯罪分子假冒售后人员、公司经理等身份与顾客联系。
以帮助退换货等名义,要求被害人打入400元左右不等的退换货保证金,收款后又以银行扣除手续费、公司会计开票面额不同等为由诱骗被害人继续汇款。
目前网络诈骗手段主要有四种:
1、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邮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别是冒充银行,以系统升级等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用户点击进入假网站。
并要求他们同时输入自己的账号、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如果客户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客户资金。
2、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以网友的身份低价兜售网络游戏装备、数字卡等商品,诱骗用户登录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网站地址,输入银行账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
如果客户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非法占有客户资金。
3、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欢下载、打开一些来路不明的程序、游戏、邮件等不良上网习惯,有可能通过这些程序、邮件等将木马病毒置入客户的计算机内。
一旦客户利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
当人们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上网时,网吧电脑内有可能预先埋伏了木马程序,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在这种环境下也有可能被窃。
4、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怕麻烦而将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的心理,通过试探个人生日等方式可能猜测出人们的密码。
扩展资料:
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与普通诈骗罪是一致,所以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也分为以下两类。
一、个人诈骗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2、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中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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